大人说我们太年轻、不成熟,所以要保护我们,但其实是限制我们。我们已经18岁也成年了,为什么不能享有公民权?

  1. 18岁公民权修宪案

    • 2022年中华民国宪法修正案,是一个未复决通过的修宪案,目的在降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公民权的最低年龄至18岁(维基百科)。

      • 又称18岁公民权修宪案、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第1案。
      • 现行中华民国宪法,修宪分两阶段
        1. 立法院有宪法修正案提案权。
        2. 公民有宪法修正案复决权。
          • 两阶段皆通过,才能完成修宪。
      • 立法院提出的宪法修正案最终以109票比0票表决通过。
        • 除了立法院长游锡堃按惯例未投票,国民党立委李贵敏、郑丽文、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未出席,其余立委皆投赞成票。
    • 复决投票结果有效同意票5,647,102票,未过选举人总额半数之门槛而未通过。

      • 修宪门槛极高,必须要约962万有效同意票才会通过。
      • 这比蔡英文在2020年获得的总统选举史上最高得票817万票还高。
    • 如修宪案复决通过:

      1. 国民具选举权最低年龄由20岁降至18岁。
      2. 国民具罢免、创制、复决、及参加公民投票权最低年龄由宪法定为18岁。
      3. 国民具被选举权最低年龄由23岁降至18岁。
        • 但宪法授权法律可另外规定较高的候选人年龄门槛,所以在修改当时选罢法前无实质效果。
    • 我的看法:

      • 关于18岁公民权,一般反方有如下看法:
      • 18岁公民往往受家庭制约,给他们投票权往往会变相增加父母的选票
        • 很难证明20岁的公民就受到小很多的家庭影响;
        • 下述报告证明即使孩子会带有父母观点,这种政治立场的继承也是不完美的;
      • 18岁公民的认知能力有限,难以在专业议题上做出有效选择
        • 公民投票权的行使是不需要持证上岗的,难以证明现存有投票权的公民就有充分的认知能力;
      • 18岁公民社会化不完全,很可能存在偏好不合理,扰乱社会偏好
        • 这是一种家长制的想法。在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议题上,18岁公民有能力决定自己想要什么;
        • 我们不应夸大社会偏好的合理性,在很多重大议题上社会偏好本就是不完备的;
          • 比如当年的台湾入联公投和务实入联公投都获多数赞成
      • 策略问题:对许多人而言,20岁至18岁的下修缺乏切身利益,不足以促成他们出来投票
        • 这涉及到公民投票的程序正义问题。
          • “公投绑大选”可能能拉高投票率,但也有可能扭曲一些专业议题的社会偏好;
      • 我认为既然在关系切身利益的议题上18岁公民是有决策能力的,能否允许他们有限的参与一些议题?
        • 这是在修宪复议门槛过高前提下的权益之举;
        • 这是否会导致教育领域的某些政治性行为?
          • 我们都知道,你可以在某些时刻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刻骗某些人,但无法在所有时刻骗所有人;
          • 但具体的效果仍是未知的;
      • 下文我将引述剑桥大学研究人员的一份报告,介绍一些关于儿童投票权的实践结果
        • https://www.bennettinstitute.cam.ac.uk/publications/do-children-want-the-vote/
    • 也推荐几篇这一议题下的文章

      • https://campaign.theinitium.com/20221123-taiwan-voting-age-to-18/index.html
      •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21123-taiwan-voting-age-to-18-teacher/
  2. 背景和引入

    • 大多数人本能地反对儿童投票权。
      • 能力不是公民身份的标准;
      • 投票并不等同于制定政策;
      • 儿童并不比成年人更易受影响。
    • 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儿童选举权缺乏政治上的影响力。
      • 没有为儿童选举权而战的运动。
      • 这个项目并不希望(也没有意图)发起这样一个运动。
    • 报告旨在探索什么是把孩子作为完整公民对待,他们能够包容在民主生活中。
      • 我们以为投票是(或应该是)公民的权利,而不是智慧或理性的特权。
      • 或者说,本报告中描述的项目并不是为了测试儿童的能力或他们的民主政治能力,也不是为了教授公民身份。
      • 它只是一种探索儿童问题的方式。
    • 我们关心的问题:儿童关心投票权吗?他们对利弊的理解和成年人一样吗?他们认为这会有什么不同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如何做到的呢?
      • 首先,孩子们的投票充满活力。
        • 不是因为所有的孩子都喜欢它,而恰恰是因为孩子们以新鲜和意想不到的方式对它做出了反应。
      • 其次,无论给孩子投票权可能会做什么,它都会给我们的民主政治带来一种实验主义的气氛。
        • 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缺乏的。
      • 第三,在儿童可以听到成年人对相关话题的看法时,他们政治的态度往往会表现出愤世嫉俗(其中一些儿童明显地愤世嫉俗)。
        • 因此,儿童有时会模仿成人,这是事实。
        • 但这并不是反对允许他们投票的理由,因为儿童不能很好地反映成年人的看法。
        • 当孩子们为自己说话时,对话就会变得有趣得多。
  3. 主要内容

    • 剑桥大学的研究人员与剑桥大学小学(UCPS)合作,向2年级、4年级和6年级的孩子(分别为6-7岁、8-9岁和10-11岁)开展了一系列的研讨会。
      • 对每个班级都开展了相同的研讨会,以便对比不同年龄组的情况;
      • 除了最后一个研讨会是小组讨论之外,其余研讨会都是全班授课形式。
    • 大多数学生掌握了民主的基本原理
      • 即人们通过选举投票给政治家授权政府,并且政府代表人民做出政治决策。
      • 虽然一些孩子支持儿童获得选举权的想法,但其他人持怀疑态度;
      • 在每个班级中,双方的争论都反映出成年人在学术文献中的争论。
    • 儿童是否具备认知、道德或实际上对投票负责的能力?
      • 其中一些孩子说,投票需要具备能力,儿童有资格被取消投票权;
      • 另一些孩子观察到,成年人并没有接受投票能力筛查;
      • 一些孩子认为能力与投票无关,所有人都有(或应该有)投票权;
      • 一些孩子还指出,儿童的剥夺选举权会使政治家没有兴趣满足儿童的需求或利益;
      • 投票不同于立法。
    • 在教育和环境政策方面,各个年龄段的儿童表示,最能了解他们的关切和利益的人是其他儿童:
      • 也即同龄人、有类似经历并经常与其他年轻人互动的人;
      • 他们说父母通常乐于听取孩子的观点,但政治家有更多的权威来维护孩子的利益;
      • 这些学生暗示了家庭关系和支持的区别,父母会倾听并寻求保护他们的孩子,而政治代表则不同。
    • 大多数孩子都意识到并关注当代政治问题和挑战:
      • 他们认识到政策的权衡,并承认他们的判断不确定。
      • 他们的观点既敏感又有创意,但也有所不同——有些是轻浮和反应性的,而有些则更加严肃,并根植于长期的信念。
      • 在某些情况下,孩子们表达了异端的观点——例如关于乌克兰战争的观点——或明确挑战了他们在家里听到的观点。
      • 孩子们不仅仅是采纳父母的观点,而让孩子行使投票权并不是有效地让父母获得额外的选票的方式。
      • 孩子们他们大多认为有鼓励而不是强制环保行为的好处,这将他们与支持更严格的政府气候变化行动的年长同龄人(青少年和年轻选民)区分开来。
    • 孩子们展现了在代表提名和选举过程中的实验性方法,超越了当代民主中几乎完全基于投票的情况:
      • 他们说他们希望他们的程序优先考虑公平和平等。
      • 2年级的学生对孩子们投票的问题不太愿意,认为孩子们太年轻,不负责任。相比之下,4年级和6年级的孩子们普遍支持。
      • 年长的学生讨论了一系列(较低的)年龄门槛,以及投票条件,如加权投票、选择性议题投票和指示性投票。
      • 与八岁和十岁的孩子们(4年级和6年级)相比,六岁的孩子们(2年级)很难集中注意力和维持对话。
      • 然而,与年龄较小的同龄人相比,六年级的学生对政治更加愤世嫉俗,将政治家描绘为腐败、过度富有和对其他人的关注漠不关心。
  4. 结论

    • 总的来说,结果显示,儿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参与政治,具有独特和富有想象力的政治判断;
      • 儿童理解非政治性的父母代表的局限性。尽管一些儿童反对赋予选举权,但许多儿童赞成——以儿童的能力、权利或他们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为由。
        • 孩子们至少对投票和更广泛的民主政治感兴趣。
      • 话虽如此,一些孩子质疑在政治腐败和代表性不强的立法机构面前是否投票有效。
        • 他们被剥夺了投票权,但也感到幻灭。
      • 孩子们表达了支持通过志愿服务和使用彩票等非传统机制来决定代表。
        • 并非所有的想法都是新颖或可行的。